【收藏】史上最全电动物流车界定及其分类详解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电动汽车 分类 › 【收藏】史上最全电动物流车界定及其分类详解 |
【文/电动汽车资源网 唐让其】本文主要从公告、作者和GB/T 15089-2001标准三方面对电动物流车进行界定与分类,让大家了解目前市面上有哪些分类,这些车型分类中有哪些主要车型。 与此同时,在第一届新能源物流车挑战赛规则的升级下,“2017第二届深圳新能源物流车挑战赛”对车辆进行了分类,具体分类结果还需要等待承办方电动汽车资源网、深圳市公路货运与物流行业协会和深圳市新能源物流车辆应用推广中心共同商定,欢迎前往参赛与观赛! 一、电动物流车主要车型分类 (一)公告分类 对于电动物流车,公告中有几种分类: (1)纯电动厢式运输车,它包括了车厢与驾驶室一体的封闭式运输车和车厢与驾驶室分离的运输车等车型,根据电动汽车资源网的划分标准,它实际上包含了微面、海狮、凌特、微卡、轻卡等车型。 (2)纯电动载货汽车或纯电动栏板式货车,两者实际上是一类车型。它的底盘结构跟微卡和轻卡相似,且驾驶室与载货部分分离。 (3)纯电动仓栅式运输车,是在(2)的基础上增加了栏杆,通常用于载生禽牲畜等。 (4)纯电动冷藏车和纯电动保温车,在(1)类车型上加装了制冷保温设备,目前公告里面,最常见的是微卡、轻卡改装的车型,有部分为微面、海狮和轻客改装的车型。 (5)纯电动牵引汽车,指的是专门用于牵引挂车或半挂车的汽车。通常无载货车厢,轴距较短,有两根驱动轴。 注:1.由于市面上、公告与推荐目录中,电动物流车大部分是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很少,从而插电式混合动力没有考虑在其内。在该细分市场,除了纯电动外,还有小部分的燃料电池车。 2.部分车型,如纯电动邮政车、纯电动售货车等很多都属于纯电动厢式运输车车,所以没有单独列出来。 (二)本文作者分类 以下仅为本文作者分类,仅供参考与学习,如有歧义,可以与本文作者联系,互相探讨电动物流车定义与分类: 分类 主要判别方法 参数判别 图片 纯电动微面 它的形状像面包,前脸方正,载货部位的结构为封闭厢体且与驾驶室联成一体,车身结构为一厢式,主要有3门2座和4门2座的车型,部分车型有5门5座。 该车型有两种车型,即大小微面。 小微面车身长大致在4.2m以下。 大微面车身长在4.5m左右。 纯电动海狮 它的形状如海狮,车头比较圆滑。与微面一样,载货部位与驾驶室连成一体,主要有3门2座和4门2座的车型,部分车型有5门5座。 同样分大小海狮两种车型。 小海狮车身长为4.5m左右的车型。 大海狮车身长在4.5m以上。 纯电动凌特 凌特车型,一般是在轻客基础上改装的厢式运输车。它的驾驶室与载货部分连在一起,比一般的微面要高大。 -- 纯电动微卡 微卡车型,它的驾驶室与货箱分离,要细分起来栏板货车、仓栅式货车和厢式运输车等都属于微卡车型。驾驶室通常为2门2座和4门5座车型。 传统领域对于微卡的界定为总质量小于1.8吨的车型。但市面上习惯把3吨~4吨以下的车型称为微卡。 纯电动轻卡 轻卡车型,它的驾驶室与货箱分离,且驾驶室通常为2门2座和4门5座车型。 传统领域对于轻卡的界定为“1.8吨<总质量≤6吨”,而在新能源汽车领域,通常人们把大于4吨以上的车型称为轻卡。 纯电动载货汽车 (1)传统领域把载货汽车称为卡车,包括自卸卡车、牵引卡车、非公路和无路地区的越野卡车和各种专为特殊需要制造的车辆。 (2)在新能源汽车领域,载货汽车主要的车型有栏板货车、平板货车、仓栅式货车、牵引车四种。 (3)它的货部位的结构为栏板的载货汽车,不包括具有自动倾卸装置的载货汽车。 纯电动冷藏车 纯电动冷藏车是在微面、海狮、微卡、轻卡等货箱与驾驶室一体的车型中,在货箱前加装了制冷设备,多用于生鲜食品的运输。 -- 注:以上车型是目前主要的车型,还有一些车型比较小众,在这里就不特别介绍。 二、GB/T 15089-2001对电动物流车的阐释及其车型分类 电动物流车属于N类车型,在GB/T 15089-2001中是这样对N类车型进行阐释的,即至少有四个车轮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属于N类。而N类车型又分为N1类、N2类、N3类车型。 1.N1类 N1类定义: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车辆。 车型涵盖:电动微型面包车、电动海狮、电动微卡、电动仓栅式运输车。 N2类定义: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但不超过12000kg的载货车辆。 2.N2类 车型涵盖:电动凌特、电动海狮、电动轻卡、电动封闭式厢式物流车和电动仓栅式运输车。 3.N3类 N3类定义: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12000kg的载货车辆。 车型涵盖:电动重卡和电动牵引车。 此类车辆,在电动物流车领域,市面上不多见,只有东风、大运等在生产,总质量达到18000kg和24000kg。 另外,在电动物流车领域,还有一部分重型卡车,以及一些牵引车,如比亚迪、一汽解放青岛、东风的牵引车,总质量达到18000kg。 而在标准中,对牵引车有一些补充说明,标准称,“对于为挂接半挂车而设计的牵引车辆(半挂牵引车)。车辆分类所依据的质量是处于行驶状态中的牵引车的质量,加上半挂车传递到牵引车上最大垂直静载荷,和牵引车自身最大设计装载质量(如果有的话)的和。” 4.一些补充说明 (1)在国标GB/T 15089-2001中,N类车型有一些补充说明,如“某些专用作业车(例如:汽车起重机、修理工程车、宣传车等)上的设备和装置被视为货物。” (2)在电动物流车中,还有一些栏板货车、皮卡没有统计在内。 总结:无论哪种分类方法,电动物流车始终是为运输而生,它在终端物流运输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来源:电动汽车资源网 唐让其) 版权声明:本文为电动汽车资源网作者撰写,版权为电动汽车资源网(http://www.evpartner.com/)所有,引用、摘编及转载请务必注明出处(电动汽车资源网)及作者,否则必将追究法律责任。 |
今日新闻 |
点击排行 |
|
推荐新闻 |
图片新闻 |
|
专题文章 |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 win10的实时保护怎么永久关闭 |